我国的银行按照银行的性质和职能划分,我国现阶段的银行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三类。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国家机关,是我国政府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称为“银行的银行”,是我国银行金融机构的领导力量。它有及其重要的职能。
第一,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以促进经济增长。
第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在我国,人民币的发行权属于国家,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货币,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发行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还负责货币的投放和回笼。
第三,经理国库。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我国的各项财政收入,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送交银行,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拨款凭证,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给予拨款。由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由银行经理国库就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缴纳和财政支出的及时拨付。
除上述职能之外,中国人民银行还具有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的职能。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务,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银行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因依靠吸收存款为其发放贷款的主要来源,在有些国家也称为“存款银行”。由于这类银行最初吸收的主要是活期存款,利用这种资金只适应经营短期的商业放款业务,故称为商业银行。银行吸收存款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发放贷款要收取一定的利息,贷款利率总要高于存款利率,贷款利息和存款利息的差额扣去费用就是银行的利润。
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中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五大国家级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是负责办理工商信贷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办理工商企业的信贷,结算,现金管理和工资基金监督;城镇居民储蓄业务也主要由它办理。
中国农业银行是负责办理农村金融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主要职能是集中管理农村信贷。
中国银行曾是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后成为国有商业银行,现正进行股份制改造。中国银行的主管业务是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和金融机构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是我国管理固定资产和贷款的国有商业银行,现正进行股份制改造。中国建设银行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国家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查各地区,各部门的基本建设财务计划和决算等。
交通银行是一家经营多种业务的综合性股份制银行。它是由国家控股,地方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入股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可以经营人民币和外币的各项金融业务,其业务范围不受专业分工限制。
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商业银行的专业分工将会互相渗透,其职能和业务范围向着综合化,多样化发展。
政策性银行是为确保国家大型基本建设和大宗进出口贸易的顺利完成而设立,并向这些项目提供国家政策性专项贷款的专业银行。其目的是建立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有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承担为国家重点项目提供专项贷款的业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粮油储备,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和为农业基本建设发放专项贷款,并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职能是:为大宗进出口贸易提供专项贷款,其中主要是为大型成套机电设备进出口提供贷款。